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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章三足金蟾(2 / 2)

林寻骂了它一句,抬了抬脚,这只古怪的三条腿蛤蟆就挂在上面,悬空摇摇摆摆,仍是不放,像是咬住肉骨头的小狗。

“算了,本公子认栽!不跟你这畜生一般见识。”

听着裤脚隐隐作响,林寻立刻息了纠缠的心思,伸手往兜里摸了摸,屈指一弹,低喝道,“走你!”

叮!叮!

清脆悦耳的响声中,两道金光划出优美的弧线,跃向半空。

呱呱!

三条腿的蛤蟆两颗金珠似的眼睛顿时一亮,立刻放下了他的裤脚。

只见它微微侧身,大嘴轻启,空中似有风息掠过,已经跃升一丈多高的两道金光凭空不见。

呱呱!

它嘴皮动了动,喉咙里两道明显的痕迹一滑而下,没入圆鼓鼓的肚皮里,然后又转过身,金睛眨动,热切的瞅着林寻,与狗相比,就差一个吐舌头。

“还来?”

林寻避开它热切的眼神,威胁道,“再来本公子就不客气了!说不得要尝尝烤金蟾的味道。

虽说蛤蟆肉都在腿上,你这么大个,少吃一条蛤蟆腿也不打紧。”

咕咕咕!

似乎能听出话里的不怀好意,金灿灿的三腿蛤蟆身躯急速鼓起,瞬间就胀大了一倍。

“咯咯咯!”

门边柜台后,一道婀娜的倩影抬起头,俏脸三分妩媚七分清纯,似十八的少女,又像二十六七芳华的少妇,笑声嫣然,“旺财!莫要吓着寻公子!”

听到呼唤,那只已经有牛犊大小的金蟾三腿一跳,化作拳头大小落到女人肩上,蹭了蹭白玉似的鹅颈,小声嘀嘀咕咕,不时恨恨瞪林寻一眼。

“咯咯!”

女人似乎听得懂它的意思,莲步轻启走出长柜,微笑道,“大清早就听到旺财在叫,知道今天有贵客临门,没想到是寻公子来了。”

“我总觉得这只蛤蟆是属狗的。”

林寻回瞪了蛤蟆一眼,冲女人赞叹一笑,“沁阁主一年不见,愈发年轻漂亮了。”

“多谢寻公子夸赞!”

女人道了一个万福,伸手逗着肩上的金蛤蟆,笑道,“旺财可不是狗,旺财是血统纯正的三足金蟾,能辨宝识宝,是天地间少有的精灵。”

呱呱!

那只三条腿的蛤蟆立刻叫了两声,似是应和。

“三足金蟾”

林寻转了转眼珠,忽然道,“我一直想知道,这只蛤蟆与金顶披云山的那位是何关系?”

被他称作沁阁主的女人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,将金蟾旺财捧在手心,淡声道,“旺财是金顶披云山、亦是我五色楼金楼之主,通天大王的子孙。”

林寻睁了睁眼,又恢复了正常,点头平静道,“原来如此。”

金顶披云山,是一座传闻有三千五百丈高的大山,横亘在金国与乾国交界处,距离广陵郡北去五千八百里,堵塞了两国除黑水河外唯一的交通之道。

山高三千五百丈,又多有云霞遮顶,凡人目力自然触不可及,窥不见山顶,只是行人过山之际,目睹金光漫天染透了云霞,因而遐想山顶定是浑金所铸,是故唤其金顶披云山。

将整座山顶都想作金质,并非全是臆想没有根据,因为这座山的主人是天底下顶有钱的生灵,富可敌国。

祂坐拥两地交流要道,自然不是因为喜欢热闹、愿意看人打自家门前路过,而是干起了“坐地收钱”的买卖。

每过往一人,便收一份买路钱。如此几千年积累下来,自然有数不尽的财富,铸一座金顶也绰绰有余。

按理说这种生意是短期营生,不只是生意短,做生意的人命也短,又牵扯到天下至强两国,更是活不长久,但这位山主却做了几千年的营生。

据记载这段时间比两国延续至今的国寿还长,开国之初就已存在,也从未有人去找祂的麻烦,降妖除魔。

之所以如此,自然是因为这位山主够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