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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(2 / 2)


  chapter 3

  温热的水柱让我找回了体温,从头顶淋下,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安静的世界。

  抹了一把脸上的水,我睁开眼睛,面前的肥皂盒里摆放着一枚精致的蒂凡尼男士指环,我拿起来在水里冲了冲,洗去血污,戒指的内侧浮现出“ce”的字样。“c”是陈柏林名字拼音的首字母,而字母“e”,想必就是那个女人的缩写了。

  我挨个回忆着陈柏林身边每个女性朋友的名字,似乎没有首字母是“e”的。

  不去管她了,她是谁已经不重要了。我将指环对准下水口投了进去,几下清脆的碰撞声后,消失在了水泡中。不需要留他的任何纪念物,因为我已经收藏了最心爱的那一件——他那颗百看不厌的头颅。

  只有一室一厅的家里,没有办法藏下尸体其余部分。从尸体里放出的血全部流进了下水道,为了不让血腥味引起邻居的注意,我把一整瓶醋倒在了卫生间里掩盖气味。我就像一个心细如发的高级厨师,将尸体的皮肉、骨头和内脏分开装入了垃圾袋,总共装了八袋。

  洗漱完毕,我去了角质,剪了指甲,换上只穿过一次的紧身运动套衫,为的是不在垃圾袋上留下任何与我有关的dna痕迹。

  夜里两点,在夜色的掩护中,我推着自行车,打算分批将这些垃圾袋丢弃。

  先是去了两条街外的公共花园,那里是流浪猫狗的聚集地,它们绝大多数时候处于饥饿的状态,所以当我试探性地打开装着内脏的袋子,原本警觉地远望着我的动物,全都垂着脑袋慢慢靠拢过来。

  我把袋口撑大了一些,夜晚的冰凉空气立即混入了血腥味,这种气味让动物们蠢蠢欲动,全都聚拢了过来。其中一条块头最大的黑色野狗按捺不住兴奋,在路灯光晕的边缘,它双眼放射出野兽的光芒,露出鼻梁上丑陋的褶皱,样子凶狠地龇着牙,迅速从我手里的垃圾袋中夺走了一块内脏,拖到一旁大快朵颐起来,并不时发出几声贪婪的低吼声。

  其他动物见状,也逼近过来,我索性把几个装内脏的垃圾袋全倒在了潮湿的泥土上,刚退后了几步,饥肠辘辘的饿狗们就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,几秒的工夫,满地的东西就不见了踪影。野狗叼起食物跑得远远的。

  我收起空的垃圾袋,向着反方向的自行车走去。

  几只没有抢到食物的狗,踏着急促的步子,围着我团团转,我担心它们会嗅出其他几个袋子里的气味。随手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,作势威胁了几下,朝它们扔去,几条狗慌忙向后退去,我趁机蹬动自行车,往下一个目的地骑去。

  野狗们啃食着它们丰盛的夜宵,也在为我销毁杀人的证据。

  再过几个路口,是白日里热闹非凡的菜市场,现在已偃旗息鼓,掩蔽着墨绿色的卷帘门,临街的门前地面上附着厚厚一层油腻,夜晚看来就像一个危险的沼泽泥潭。卷帘门边的菜市场垃圾桶,便是我的第二处抛尸地点。

  自行车架子上绑着的垃圾袋里,是我花了将近两小时,统统切成形状大小差不多的肉块儿,我把买来的牛羊肉混了进去,用肉眼很难分辨出切碎的尸块儿与牛羊肉。

  几辆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零星驶过,我便装成拾荒人的样子,拨弄了几下垃圾桶里的垃圾,待出租车驶出视线范围,我将所有装着肉块儿的垃圾袋统统扔进了垃圾桶。

  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,这些肉块会被人误以为是腐坏的牛羊肉,尸体的指甲以及胎记,我都细心地处理过了,这些尸肉光看外表很难与人肉联系在一起,不经过仪器检测是难以区分的。

  当我嗅到风中隐约的一股咸味,知道接近最后一站了。一座半个世纪前建造的桥下,静静流淌的是这座城市的血脉,每天会有成千上万的船只装着各式各样的货物,从这座桥下驶出去。我停下自行车,凝视平静的河面,一轮明月的倒影祥和而宁静。

  最后两个垃圾袋里装的是经我处理过的骨头,我用铁丝缠绕串连起了所有骨头,再将铁丝与我的自行车紧紧相连,这样一来,哪怕河底有再大的暗流,也很难让这些骨头浮起来了。过一段时间,骨头没准早就飘进了东海里。

  我把自行车连同两个袋子推进了桥下的河中,落水声听起来有点儿响,不过这个时间点周围空无一人,我深深呼出一口气,突然感觉到夜晚的寒冷,我搓着受伤的手,一路往家的方向快步走去。一路上回想每个细节,生怕哪个步骤稍有遗漏,使整件事情前功尽弃。

  所有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指纹、毛发我都在卫生间里用打火机烧成了糊状,自行车也是楼道里被废弃了很久的“老坦克”,就算丢失也没人会留意。分尸和抛尸穿过的所有衣物,第二天我就连同家里的其他废品,一起处理给了垃圾回收站。

  整个卫生间都被我用沾了洗涤剂的抹布擦了一遍,因为事先铺过桌布,墙砖和地砖并没有沾染到太多的血污,所以清洗起来并不麻烦。倒是除去那些气味费了我不少工夫,我从头到脚洗了三遍,喷了差不多半瓶香水,才让这种气味完全消失不见了。

  我的计划堪称完美,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让我自己感到满意,惊愕自己居然能够完成这样一件可怕的事情。或许是爱情的力量,它让人获得幸福,也能让人走向毁灭。

  一整天过去了,我留心着电视、网络和各种新闻报,没有发现尸体之类的新闻,今天的社会新闻甚至没有一起刑事案件。

  尽管处理得很完美,不过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疏忽,陈柏林已经变成了失踪人口,时间一长,他的家人或者那个简称“e”的女人一定会报警找他,警察顺藤摸瓜就会找到我这里来,陈柏林的行踪在我家中断了,而我也没有办法告诉警察陈柏林来了我家之后去了哪里。

  记得陈柏林的手机在我这里,我本想翻一翻通话记录和短信息,看看他有没有其他约会。

  可我却遍寻不着他的手机了。

  chapter 4

  从小时候开始,我就有一种怪癖,无论做什么事情或是找什么东西,必须要有个结果,否则就如芒在背,如鲠在喉,浑身不自在。比如,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东西,哪怕翻箱倒柜通宵也要找出来。这种精神上的偏执,使得我这几天没心思干其他事,只顾惦记着陈柏林的那只手机到底丢在了哪里。

  我记得把手机从陈柏林口袋里拿出来后,关了机我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,之后我带在身上就去见了丁丽。难道是丢在路上了?

  之后几天,便是我噩梦的开始。

  星期五的早晨,我提着快餐店里的营养早餐,第一个到了办公室。我原本整洁的办公桌被翻得乱七八糟,我原以为有小偷光顾了公司,可是小偷没有翻其他同事的桌子,唯独洗劫了我一个人。我查看损失的情况,惊讶地发现竟然什么东西都没有丢,唯独我的日程表被人撕去了一页,那一页的日期正是我杀死陈柏林的日子。

  一枚熟悉的戒指出现在我办公桌上的盆栽里,相同款式的蒂凡尼指环,我拿起戒指,内壁上刻着“ce”的字样。

  我记得明明已经把它扔进了浴室的下水道里,它怎么又会跑到这里来呢?

  戒指是定制的,不存在相同款式,一定有人将那枚戒指从我家的下水道里掏了出来。

  会是谁呢?不是小偷,难道是……

  “想什么呢?”丁丽冷不防拍了下我的后背。

  我立刻把戒指藏进了口袋,装作找东西的样子:“我昨天刚做完的报表找不到了,你看见了吗?”

  “我怎么可能看见你的报表呢?”丁丽无趣地走开了。

  陆续有同事来上班,每个人经过我凌乱的桌子前,都投来异样的目光,好像在看一个罪行即将败露的罪犯。内心的不安逐渐膨胀,我的眼皮跳了一天,连吃饭的胃口都没有,好不容易熬到下班,我心急火燎地赶往几个抛尸的地方。

  公共花园、菜市场的垃圾桶、流动的河水里都一如往常,找不出一丝尸体的痕迹,附近也没有巡视蹲查的警察。

  陈柏林像河面上的一波涟漪,在我的世界短暂停留,消失不见。但过眼云烟般的爱火却在我的心里,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。

  戒指或许是遗漏在我衣服褶子里,无意间掉到了盆栽里,这种巧合不是没有可能。

  几只流浪狗看到我,以为又送食物来了,它们吐着舌头,欢快地向我小跑过来。我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,拦下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。

  回到家,看着电视机发呆,陈腔滥调的新闻我早已倒背如流。天渐渐暗了下来,我坐在漆黑的屋子中,独自一人,在完成了一件常人难以想象的大事后,失落感油然而生。所幸我将陈柏林的头颅留在了屋子里,才得以抚慰我寂寞的心。

  黑暗中,手机屏幕亮了起来,有一条短信:

  “好痛啊!”

  我就像被人用冰冷的水从头一直淋到了脚底心。

  发件人的姓名赫然显示着陈柏林的名字。